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机关事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落实公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度假区公机构节约能源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度假区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动公机构节能。
三负责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调配及用房监督检查;负责办公楼物业管理环境美化亮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水电气房屋公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等管理;负责度假区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定本区公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待调研执法执勤等租赁车辆管理;强化机关公用车管理信息台建设及行车安全管理;负责度假区接待调研公用车服保障。
五贯彻落实家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度假区接待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接待工作业指导,促进度假区接待水不断提高。
六负责到访视察调研访问参观和交流的政领导政代表团公接待。
七承接由度假区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参加的重要商接待。
八承担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工作。
九经领导批准的其他域外宾。
十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机关在公活动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
十二承办度假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机关事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公机构节能科
三事管理科
机关综合服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服科
联系方式
负责人李华
电话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